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及我校学科发展需要,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接收调剂生。现就调剂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
1、第3轮调剂:所公布缺额专业均接受考生报名调剂。
2、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
3、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与调剂要求。
4、调剂考生需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且统考科目个数不少于调剂专业统考科目个数。
临床医学、公卫第3轮调剂.pdf(调剂报名时间:4月23日10:00-24日09:00,复试通知发送时间为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请耐心等待)
说明:因系统有误,一临床-内科学(血液病)本轮不接受调剂,志愿无效,请勿选报,请报其他专业。
基础医学、生物学第3轮调剂.pdf(调剂报名时间:4月23日17:00-24日09:00,复试通知发送时间为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请耐心等待)
中医药第3轮调剂.pdf(调剂报名时间:4月24日09:00-24日21:00,复试通知发送时间为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请耐心等待)
二、调剂工作流程
1、调剂流程
有意向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使用网报时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在同一调剂报名时间段中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即只能填写一个我校志愿),否则所有志愿无效。未经该系统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在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志愿,不能新增志愿,即保持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学校在研招网下载调剂名单,解锁不合格考生(包括填报多志愿考生,不符合该专业报考及调剂要求的考生等);随后,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方向,在符合学科设定的调剂要求条件后,结合考试科目内容一致性的前提下,按调剂该专业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大于缺额计划的1:5的比例,从最开始依次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当已通知复试名单内有考生放弃复试资格,学校可按考生排名顺序安排复试候补考生进入复试。
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并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中未进行临床技能考核者,需进行临床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我校不接受没有在调剂系统中填写志愿的考生调剂复试。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第3轮调剂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起开展,具体各专业开放时间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3、发放复试通知
我校在各专业调剂系统关闭后24小时内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对调剂生源发出复试通知,不再下发书面复试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调剂说明
(一)我校调剂复试组织方式、复试内容、录取原则等与第一志愿及第1、2轮调剂复试公告要求一致。
(二)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如选择调剂,需要申请放弃录取资格并获批方可参加调剂。
(三)研究生招生问题咨询及申诉方式:申诉电话020-61648841,61648036,亦可直接到研究生院3楼招生办现场申述。
(四)考生请关注我校研招网有关通知及保持通讯畅通。
以上事项若因上级政策而改变,以策为准;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解释权归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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