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公布,具体如下,昭昭医考老师整理相关信息,分享给大家!
各位学术学位研究生、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
祝贺你被汕头大学医学院录取为2021级硕士研究生!现将入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报到
报到时间:2021年9月2日8:00-18:00。
报到地点:汕头大学医学院(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具体报到地点届时见院内指示牌。
新生乘坐飞机、高铁者可乘专线大巴到“汕头市中旅汽车站”下车,中旅汽车站距离医学院步行约10分钟。不接受提前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请假(邮件),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报到时,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户口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自备5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办证件用)。
新生入学前请随时留意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med.stu.edu.cn/)有关公告。入学前根据国家有关疫情防控情况,对新生入学的疫情防控条件提出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党组织关系转移
原党组织关系在汕头市外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原党组织关系在汕头市内的,抬头写“中共汕头大学医学院党委”。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单位(接收单位)是“汕头大学医学院”。原党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内的可通过系统转移;原党组织关系在广东省外的,介绍信由新生携带并在入学后交给相关部门。党组织关系转入经办联系人:汕头大学医学院组宣统部,邓老师,0754-88900487。党员档案一般连同人事档案转档接收,2021级研究生档案接收联系人: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郭老师,0754-88900206。
三、户口迁移
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公安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新生入学报到时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给我院保卫科。
【温馨提示】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者,在校期间如需办理保险、出国(境)等事项的手续,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往地址” 写“广东省汕头市汕头大学医学院”,不能仅写“汕头大学”。 我校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汕头市金平区石炮台派出所”,我校地址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都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出生地和籍贯必须写清楚“××省××市”或“××省××县”而不能只填“××省”或空缺。婚姻状况必须如实填写。
3.户口迁移证务必用电脑打印,因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由电脑打印而由手工填写的,必须另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右下角应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公章必须清晰。
5.迁移证上的内容一律不能涂改,如有涂改,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或校对章。空白处应盖上“以下空白”章。
6.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户口迁移证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迁出地派出所联系。
7.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新生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
四、学费
2021级所有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学制三年。
2.专业学位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制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形式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1051 |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3年 | 非定向就业:16000;定向就业:25000 |
105300 | 公共卫生硕士 | 全日制 | 3年 | 非定向就业:12000;定向就业:20000 |
105400 | 护理硕士 | 全日制 | 3年 | 非定向就业:12000;定向就业:20000 |
105500 | 药学硕士 | 全日制 | 3年 | 非定向就业:12000;定向就业:20000 |
五、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所有非定向就业类别学生)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将按照国家及我校奖助学金政策发放奖助学金。
所附银行卡注意事项:
1. 中行银行卡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学费,学校发放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2. 银行卡需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国银行激活后才能使用。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第12至第17位。
3. 请各位同学先将学费(学费标准见“学费”项)存入银行卡,开学后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扣除。
4. 学费和奖助学金不能相抵消。学生需先交清学费后,学校才能发放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5. 个别同学开卡失败的,请自行准备有效中行银行卡,报到后提交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均为正反面同复印在A4纸同一面)。
六、住宿费
研究生宿舍类型不同,住宿费为750-1200元/生/学年。被褥、蚊帐、凉席等生活用品自理。
七、基本医疗保险
全日制研究生应参加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汕头市近期公布的医保交费标准执行,已随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保,但需于入学报到时提交随家庭参保的证明。
八、本科阶段展期
在本科阶段的助学如申请“展期”的,需办理还款计划变更手续,并于开学报到后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办理。
九、新生真实、完整填写《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入学后提交。
十、新生报到后,学校对研究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2021级新生请加QQ群。
群名称:2021级汕头大学医学院非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含博士);群号码:605188098;备注:学号+姓名。
十二、汕头大学医学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新陵路22号,邮编:515041
研究生科地址:医学院行政楼6楼
联系电话:0754-88900206;0754-88900307(招生、档案);0754-88900402(培养、学位)
电子邮箱:o_yjshb@stu.edu.cn
医学院宿管科地址:医学院学生公寓一楼,联系电话:0754-88900090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yjs.med.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网址:http://med.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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