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特制定中西医结合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学科复试小组组成
1.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组成(含导师),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小组成员须集中在一起进行复试,现场独立评分。
2.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2人,监察员1人。
3.医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派人现场巡视、督查。
三、工作实施
复试工作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复试总分为300分,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分数线及一志愿复试名单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上发布。调剂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官网(http://www.swmctcm.com/html/rencaipeiyang/yanjiushengpeiyang/)发布。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发布,并由复试工作组秘书逐一通知考生复试时间、地点等。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联系上,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将在学校研招办指导下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请自备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凡有弄虚作假,隐报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1. 考生身份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2. 学历学位审查: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进行审查。
3. 学历学籍核验:复试前完成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核验工作。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中西医结合学院发放的《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五)复试资格核查
1.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需核查复试考生资料,考生应仔细阅读《西南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注意事项
(1)本科专业不符合招生简章所规定专业者不得报考。
(2)既往参加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如果已经取得规培证或者是第三年也就是最后一年规培的,不得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
(3)如果考生故意隐瞒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须单独与研究生院招办联系(0830-3161326牟老师)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均提交给研招办;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如因隐瞒信息或违约而造成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由考生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6)凡有弄虚作假,隐报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组织及过程管理
1.复试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swmctcm.com/html/rencaipeiyang/yanjiushengpeiyang/)上公布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专业招生人数,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
2.实行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七)严肃考风考纪
各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外语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和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1.专业笔试(100分)
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题型由分析题或论述题组成,各学科分别出A、B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出一套进行考试。每套试卷考生随机抽选2个试题限时作答。考试时间为30分钟,为100分。
2.专业外语笔试(30分)
各学科分别出A、B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出一套进行考试。试卷原则为节选专业文献1-2篇,考生现场进行英译汉或汉译英,考试时间30分钟。
3.临床实践或实验技能考试(50分)
(1)临床实践技能考试:适用于临床研究生。根据学科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处理一个病人,或进行临床技能操作考核,或者进行一个临床病案分析等方式进行。
(2)实验技能考试:适用于基础研究生和临床医技学科研究生。考试通常在实验室进行,主要考核学生实验操作技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报告。
4.综合素质考查(即综合面试,120分)
考生对抽取的试题进行回答,同时面试官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自由提问,根据考生复试表现总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九)复试结果
复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须对复试成绩进行双人复核。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组长向考生宣布复试成绩。复试评语由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写出,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有效。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院系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保存时间一年。
考生总成绩按照100分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总成绩÷3)×50%。
复试小组秘书按照公式折算为总成绩,分专业代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双人审核无误后将成绩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对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调剂考生的成绩要求。
6.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院的调剂工作办法。
(二)调剂原则
对符合我院调剂条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外语成绩仍相同者,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一志愿报考我院专业代码六位数相同的可接受内部调剂。
(三)调剂工作安排
1.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允许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都不变,只变研究方向的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将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束后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3.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院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所有调剂考生均进行线下复试,需参加所复试方向的专业笔试、专业外语笔试、临床实践或实验技能考试、综合素质考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具体填报上交方式根据研究生院要求。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各秘书收齐后于规定时间内报学科建设办公室。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
(一)复试合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考生和导师按照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实行师生互选。
(二)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一旦被某一院所某方向拟录取后,各院所不得再为其调整招生方向和院系进行复试。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指标内择优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领导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五)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领导组讨论决定。
七、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六)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招办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工作要求
(一)实行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每个复试小组还须设置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若有改动,将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加强考生咨询服务
中西医结合学院将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
(五)实行复议制度
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及学院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3161326
邮箱:yzb@swmu.edu.cn
信访电话:0830-3177023
邮箱:xinfang@swmu.edu.cn
(六)严守招生纪律
各复试小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不能带通讯设备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均交由复试秘书统一管理。
2.任何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3.严格命题管理。复试命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复试小组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28号)精神,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评卷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4.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期间不得将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对外公布,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结核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wmu.edu.cn/)下载。
十、其它
(一)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由中西医结合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二)本细则由中西医结合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学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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