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名额及培养要求
1. 招生名额:2021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82名(参照2020年实际招生计划数),实际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2021年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
2. 招生代码:10164
3. 学制年限:三年。
4. 学习方式:全日制。
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执行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⑤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各专业报名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1.基础医学学术学位:招收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招收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毕业生;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专业只招收非定向考生。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报名考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仅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取得学位,并具备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资格的考生(专升本考生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科专业名称须与本科专业名称一致)。
② 临床医学专业考生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各专业领域。
③ 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考生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对应专业领域。
④ 对于在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或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初试时间和科目
(一)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时间 | 2020年12月26日 | 2020年12月27日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医学门类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总分500分。
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我校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考试范围参考本科教学大纲。详见《沈阳医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考试科目
1. 思想政治理论(101)、外国语(201英语一)科目为统考科目,要求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2. 业务课一:
①基础医学(学校自命题):基础医学综合,代码639,含系统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原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和人体寄生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
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校自命题):卫生综合,代码353,含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
③临床医学(统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代码306。
四、其他
网上报名、报考点选择、缴费、现场确认、准考证打印相关事宜参见国家和辽宁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