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6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申报人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全省遴选10名。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人才津贴,连续资助3年,并纳入湖北省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各学院最多可择优推荐1人。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院,可最多择优推荐2人。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获得中国博士后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富有潜力。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
2、研究领域和服务方向属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处于国家科技战略与政策理论前沿,担任学术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或主持国家及省重大科研项目,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在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应用及技术开发中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
(2)在技术开发项目中,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
(3)在社会科学领域专业水平拔尖,学术造诣高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3、原则上业绩应为博士后出站后近五年取得。
4、在校全职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已入选湖北省“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不再申报。
6、往届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在资助期不再申报,资助期满可继续申报。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填写《2022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申报表》,提交到学院。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择优推荐,填写《学院2022年度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人选汇总表》,将附件1、附件2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wkdrsc@wust.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到人事处。
3、学校推荐。经过专家评议,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最后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参与全省评选。
请各学院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工作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向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人事处 赵磊
联系电话:(027)6886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