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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来源:昭昭医考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 人才培养质量,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与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 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请各提名单位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2. 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 3 人联合提名 1 项 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 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 足以下条件:

1. 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项目应当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 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各学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沿用 2020 年度发放的账号和密码) 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 8: 00—20:00,节假日 8:00—18:00),在线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

管理员账号和密码重置,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请联系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地方高等学校请联系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2. 专家或组织提名前,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 (申请表见附件 4、5),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 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 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 3 个工作日 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 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2 年度高等 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 1) 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 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 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 年 4 月 15 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 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 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 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17: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 1 张光盘 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提名单位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提名材料直接报送,地方高校提名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提名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报送提名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5 月25日。

提名材料包括:提名函 1 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 2、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 3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 11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 1 份(附件 6,选填)。

联系人:科学技术发展院(青山校区主楼1310办)

余老师 027-68862621

电子信箱:576270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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