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1-2月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2年1月-2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2.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重要讲话
5.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6.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7.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做出的重要指示
8.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家话剧院艺术家的回信
9.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10.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
1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12.重要文章:《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习近平在浙江》《习近平讲党史故事》
13.党中央、湖北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14.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决议
15.湖北省委经济工作、人才工作会议精神
三、学习形式
1.线上与线下学习相结合
2.个人自学与集中研学相结合
3.主题发言与座谈交流相结合
4.专家导学与收看视频相结合
四、学习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指示批示,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宣讲,深入开展“深入学讲话 奋进建支点”学习实践活动,全面激发推动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强大动能。
2.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把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本单位2022年1月、2月份理论学习安排,集中研学不少于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示范引领,引导干部师生深入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3.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一学一报”,各单位学习完毕后要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报送内容涵括学习汇总表、学习记录以及学习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