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调档函、党组织关系及户口迁入等事项的通知如下:
各2018级研究生:
请各位同学加入“厦大医学院18级研究生群762776892”,入群时请备注姓名和专业。
2018级研究生调档函、党组织关系及户口迁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生档案
我校调档函预计于6月中旬跟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2018级研究生新生务必按学校要求(详见将来拿到的由校招生办寄发的调档通知),在2018年7月30号之前将密封并盖章的个人档案通过机要渠道或EMS途径寄至我院(坚决杜绝使用其它速递,否则在收转过程中出现意外概不负责)。如果我校招办寄发的调档函时间与上述时间有出入,请以本通知为准,具体信息为:
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医学院(成义楼)528办公室,邮编361102;
联系人:方晨亮老师(收);
联系电话:0592-2186902。
其中,党员档案应随个人其他档案材料一同寄发。请务必注意,我院不接受开学自带档案。
二、关于户口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规定,原户籍在福建省内的学生,户口不得迁往学校。详细规定请咨询厦大派出所:0592-2188976。
2018级研究生新生,生源地为福建省外的,根据自身意愿可迁可不迁。若迁,户口迁移证开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之31,厦门大学医学院。三、关于党组织关系
2018级研究生新生中的党员,务必按规定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厦门大学医学院党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自带,在开学报到后由学院统一收取。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接转单位)填写规则:由福建省外转来的,填写“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由福建省内我校以外的单位转来的,填写“中共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由我校其他单位转来的,填写“中共厦门大学党委组织部”。填写有误则不予接收。
三、注意事项
应学校奖助学金发放要求,非2018届应届考取我院研究生的同学(指入学前有工作单位的、待就业至第二年考研的),除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携带:
1.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有编制)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①工资关系转移单、②离职文件(一定要有红头和公文号)。
2.工作在事业单位但是无编制的学生提供由①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和②档案保管单位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3.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指企业等)
(1)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①辞职证明文件(一定要说明档案在单位保管+已从该单位离职);若档案挂靠于其他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①无工作单位证明、②档案保管证明。
(2)工作在单位,但单位不保管档案,档案在人才中心的学生请提供①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及档案由人才中心保管的原因说明、②人才中心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4.入学前没有工作单位的学生应有入学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一定要有单纯二字、原件)。
5.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不迁移档案,若档案人事关系已转到我校,但实际为非脱产学习的,不参与奖助学金的发放。
6.此外,不接受街道办事处开的证明材料。
另,办理的同学,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准备材料。
若有疑问可联系:方晨亮老师0592-2186902。
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生工作组
厦门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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