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505人,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含推免招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并在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毕业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符合招生专业对考生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录取后在入学前须退出原培养单位学籍。
5.招生专业有对跨专业报考提出学术条件要求的,还须满足提出的学术条件。
(五)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含教育管理)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的人员。“硕师计划”只招收延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对应专业的推免生。
(七)报考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和教育类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专科毕业及同等学力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报考。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就业及单位信息。
(八)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科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能报考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不接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在培人员报考,须符合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不接收在校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规培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京医院、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榆林市第一医院、宝鸡市中心医院和西安市第三医院。
我校与空军军医大学签订联合培养协议,2025年联合培养项目拟在基础医学一级学科招生25人、生物学一级学科招生15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9个领域招生20人。
(九)护理硕士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护理专业硕士实践基地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和榆林市第一医院。
(十)我校按照招生专业下达招生计划。按照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招生的专业,招生院系所在复试前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公布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
(十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就业及单位信息。
(十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进入我校复试范围的,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在复试前,学校根据上线情况确定需要加试的专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加试科目内容,考生也可提前咨询报考院系所。
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
(一)招收专业
《延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全部学科、专业类别全日制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二)招收条件
1.获得所在本科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所在学校推免计划;
2.思想品德合格,无违纪、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招收流程
1.已获推免资格考生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缴费,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获得推免资格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接收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以及查看录取公示情况。各环节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通知。
3.复试时间由招生院系所确定,复试方式为线上面试,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接收为待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录取为我校的推免生可优先申请“三助一辅”岗位,一年级可优先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同时可参加学校和所在学院设置的其它奖助学金评选。
四、报名和初试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在规定时间内报考我校;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 - 22:00。
考生报考我校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网报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材料。确认方式及时间请密切关注报考点通知。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网报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核验材料的,将不予考试,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下载及初试安排。考生可在考前10日左右,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试有关事项按报考点、省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五、复试和调剂
按照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调剂工作方案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录取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25年6月下旬。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和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学制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制学费
详见附件6《延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新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受聘者每月津贴一般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1300元。被我校考核认定为“创新人才生源选拔计划”的学生,在读期间均可申请享受助研岗位津贴。
5.学校设有“秀英科创基金”奖学金,一等奖14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3000元。
6.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和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经费。
7.学校设有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
九、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19
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考点代码:6143
考点名称:延安大学
学校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延安大学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11-2650333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y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