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待录取考生: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和《云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各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需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现将体检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待录取考生。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待录取考生。
二、体检时间
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或知道待录取结果后2周之内,需要将体检报告原件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我校,各学院体检报告接受人信息见《各学院体检报告接收人一览表》(附件1)。
若超过时间未提交体检报告者,我校将取消该生的待录取资格。
体检内容
(一)体检内容必须包含以下项目:
1.常规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口腔科。
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总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甲肝抗体。
3.辅助检查:心电图、胸片(带片)、彩超B超(腹部):肝、胆、胰、脾、双肾彩超及图文报告。
(二)体检内容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71-66268112,0871-66268055
四、体检须知
(一)体检医院必须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二)我校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再次组织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若入学体检结果不符合我校录取要求,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三)考生邮寄体检报告时,需同时邮寄已签署姓名的《云南中医药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承诺书》(见附件2)。
附件2.云南中医药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承诺书.docx
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