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录取考生:
一、通讯信息修改
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预计6月中旬前寄出),考生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登录)查看报考时个人通讯信息,若有变更,请按照提示进行修改并提交(无变更的不做操作),请严格按照“xx省xx市xx区(县)+详细地址”格式填写,截至时间为5月20日。
二、调取考生档案
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登录)自行彩色打印《调档函》(请确保彩打质量)。(非全日制考生不调取档案,无需打印调档函。)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请考生将我校《商调函》交所在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请档案管理部门(7月20日前)将学籍档案等毕业材料合并后寄至我校。
2.其他考生:请考生持我校《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并最迟于6月15日前将考生档案寄至我校。
3.为确保档案材料安全,请使用EMS等安全邮寄渠道,其他快递公司或者考生自行携带等情况,一概不接收。
三、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我校不调取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但需签订《2022年扬州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全日制定向就业生适用)或《2022年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生适用),协议书一式三份。
请于6月15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请勿使用其他私营快递,以免遗失)寄至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大学南路88号,收件人:孔老师,邮编: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9213)。
四、关于户口迁移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在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新生以及非全日制新生不予办理户口迁移)。详情请参阅《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五、关于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在省内的:
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选取录取学院党委全称进行转出(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附后)。
2.党组织关系在省外的:
转入单位(介绍信抬头):中共扬州大学xxx学院党委;转入目的地(去向):扬州大学XXX学院。
(注:学校将在开学初,对转入的新生党员档案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是否接转。)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线下和线上均需办理转接。
1.线下纸质团籍档案随个人档案一同寄至录取学院团委;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团组织关系转至扬州大学团委。
2.线上组织关系由原学校团委或团员个人于“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转入录取学院团委下属具体支部(待入校后新建团支部时统一进行)。
非全日制研究生无需转递党(团)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党(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