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校区,各附属医院,各院系、各部门:
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并实施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流程
申请人类别 | 时间 | 步骤 | 具 体 内 容 | |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 | 3月10日前 | 准备 | 1.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查看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4),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
3月10-24日 | 申请 |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参见信息平台使用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 | ||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 ||||
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
4-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 | ||
5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 ||||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 ||||
6月起 | 派出 |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 5月10日前 | 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员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14;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24) |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
5月10-24日 | 申请 |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参见信息平台使用说明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3)。 | ||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 ||||
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
6-7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 | ||
7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 ||||
8月起 | 派出 |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二、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需在规定日期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项目选派办法准备申请材料。
2.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员于3月24日前,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人员于5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和推荐函交至国际合作处外事科,所有材料扫描件和推荐函word版发送至邮箱985871965@qq.com,逾期不予办理。
3.推荐函要求。推荐意见需包括思想政治和身心健康状况、教学科研情况、出国学习的必要性和回国使用计划等方面。校本部申请人需所在院系党委和行政负责人签字盖章;珠海校区申请人需珠海校区领导签字盖章;各附属医院申请人需人事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珊珊
地 点:新蒲校区国际合作处外事科行政楼422
电 话:0851-28643569
国际合作处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