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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14来源:昭昭医考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安全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于2022年3月31日至4月3日进行。今年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请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及时查询各自专业复试分数线并下载复试通知、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安全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 号)、《关于做好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大学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进行,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和防疫防控小组等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1、招生领导小组。由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政领导成员组成,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审核。

3、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和线上复试的实施。

4.技术保障小组。具体负责线上复试技术保障工作和培训工作,并对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屏。

5.防疫防控小组。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处置等工作。

二、 工作原则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1、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2、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3、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坚持分类复试。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考生的复试分类进行。

三、 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我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不同专业类别分别于 2022年 3 月 31 日至 4 月 3 日进行。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请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及时查询各自专业复试分数线并下载复试通知、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

科学学位复试考生请于 3 月 27 日前,将下列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整合在一个单独的 PDF 文件内,以附件形式,按专业分别发送至下述研究生招生工作邮箱,邮件题目请以“报考专业代码_报考专业_姓名_手机号.pdf”命名。各专业邮箱如下:

专业学位(法硕)复试考生请于 3 月 27 日前,将下列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整合在一个单独的 PDF 文件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zdxfxyanzhao@163.com,邮件题目请以“报考专业代码_报考专业_姓名_手机号.pdf”命名。

考生所需提交的审核资料:

1、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学生证;

3、学籍、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认证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考生);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5、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1 份;

7、郑州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系统填报导师并打印通知单,系统网址由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请随时关注)。

8、能证明考生实践能力、培养潜质等综合素质的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和科研成果;

9、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10、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并签字。

第 1-10 项材料需扫描或拍照(要求材料清晰),并按照清单顺序,生成一个 PDF 文档,文档命名规则:报考专业代码_报考专业_姓名_手机号.pdf(例如:030101_法学理论_张三_138XXXXXXXX.pdf)

学院将对考生报考资格、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复试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和郑州大学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二)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校研究生院工作安排,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不到校复试。网络远程平台使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同时为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选用腾讯会议为备用平台。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使用手册以附件形式附后,请考生提前下载,了解掌握相关软件平台的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同时考生需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作为备用。为了保证复试公正,远程视频面试将采用双机位模式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下软硬件设备:

(1)考生采用双机位进行面试。主机位设备:配置麦克风、摄像头和音箱的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手机一台,如需使用耳麦,需将耳朵露出,摄像头对准考生正面。辅机位设备:手机或带摄像头的电脑、平板设备一台,用于监控复试环境。复试时要求不可使用耳麦、耳机,请参照考生须知中具体要求。

(2)网络要求。复试场地应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 网络等 2种以上的网络条件,信号稳定、带宽较高的网络联网,另一种网络备用。

手机用 4G/5G 移动数据连接联网时,可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用宽带或 WIFI 联网时,可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考生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复试专家组与考生取得联系。

学院将在正式复试前通知每一位考生开展面试系统流程的演练和设备测试,考生务必关注学院有关通知,认真参加演练和测试。

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发邮件到 zzdxfxyanzhao@163.com 或电话 0371-67781286),我院将为其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以确保每位考生能够顺利参加研究生复试。

研究生复试为国家考试,考生需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任何与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反者将影响录取资格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三)复试时间与复试名单确定

1、复试时间:

科学学位考生:复试时间为 3 月 31 日至 4 月 1 日。其中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复试时间为 3 月 31 日,法学理论、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复试时间为 4 月 1 日。

专业学位(法硕)考生,复试时间为 4 月 2 日至 3 日。

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8:00

2、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总分超过报考专业的总分,单科成绩高于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3、复试比例为 1:1.2,其中专业学位(法律硕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依照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统一划线。

4、复试考生名单将在我院官网公布。

(四)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1)专业能力;(2)外语口语听力。

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外语水平、专业能力。复试具体科目详见 2022 年度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方式:(1)专业面试;(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3)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考核。

复试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英语面试与专业面试同日进行。

3、复试成绩=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综合实能力考核(30%)= 100 分,其中综合能力包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科学习成绩、英语六级或雅思 6 分等、各类及以上竞赛获奖等。

4、综合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占 60%)+复试成绩(占40%)。

5、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由相关报考专业组织并通知。

6、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考试、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列入复试结果公示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7、复试结束后 48 小时内在法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排序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列。拟录取名单由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录取类别的选择

1、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必须转入我校。考生应谨慎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

2、非全日制研究生: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但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

(六)导师选择

为便于录取时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 3 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 1-3 位导师(导师名单请参见 2022 年度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复试前请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认真核对自己的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 2022 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本人亲笔签字后将扫描件发送相关邮箱。

四、 有关调剂说明

1、法律硕士非全日制调剂从我院全日制上线生源中进行第一批次调剂后,如仍有缺额,可接收校外相同专业调剂申请。调剂考生单独排序。

2、所有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3、复试考生须将复试通知单(PDF 格式)作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或面试材料)发送至 zzdxfxyanzhao@163.com,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持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

4、考生应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5、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和法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信息,咨询电话:0371-67781286。

五、 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环节进行,具体要求和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六、 监督与申诉

学院将保证畅通的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 0371-67781225

附件:

郑州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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