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昭医考官方指定网站 下载APP

临床助理医师

首页 > 临床助理医师 > 报名条件 > 正文

全国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相关规定内容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来源:昭昭医考

全国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相关规定内容由昭昭医考小编整理,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的具体内容,详文如下:

全国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相关规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特别说明:

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以上关于“全国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相关规定内容”的相关文章由昭昭医考小编为大家整理,更多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的相关内容,可随时关注昭昭医考官网频道页。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上一篇:全国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具体内容 下一篇:全国临床助理执业医师报名条件执业规则
去做题

昭昭学习资料下载

考生必看

课程中心 MORE+

热点资讯

免费备考资料包

昭昭医考APP 百万医考生都在用的APP

昭昭题库-随时做,昭神直播-随心学!

一键安装做题

考试选择

注册即送专属好礼!

你要悄悄努力,然后惊艳所有人!

恭喜你注册成功!!!

1请长按左侧二维码图片,保存至手机相册。

2前往手机微信识别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号并领取大礼包!

PS:不要刷新或关闭页面哦!

温馨提示

你好,你已经是昭昭老粉丝啦~
不可以领取礼包了哦,
可直接登录学习购买课程。

知道了 登录学习
登录窗口
注册登录后,系统将自动下载

请扫码进入刷题通关模式

长按二维码保存到相册

请扫码获取免费资料包

长按二维码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