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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内容:从业人员法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2日来源:昭昭医考

2021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内容:从业人员法,相信是考生关心的。小编,昭昭医考官网整理了考试的重点内容,希望能帮助考生复习。

从业人员法

1.概述本法适用于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注册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考试和注册

1.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2.医师资格类型我国医师资格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大类。

3.批准、不批准、撤销、变更和重新登记的适用条件和法定要求。

【经典例1】(共享选项)

A.3年

B.5年

C.1年

D.4年

E.2年

(1)取得医师执业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后,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科学历者,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一定年限。

(2)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需要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一定年限的试用期。

练习规则

(一)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在注册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疗,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和保健方案;

(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取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器械基本条件;

(三)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在实践活动中,不侵犯个人尊严和人身安全;领取工资、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对本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本机构的民主管理。

1.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履行的义务(我需要做什么?

(1)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专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和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4)努力学习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传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2.具体要求(《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三条执行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相关医学证明时,医师必须亲自检查、调查,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销毁医学文书及相关材料。医生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与其执业类别不符的医学证明。

第二十四条对危重病人,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断和治疗;不要拒绝急救。

第二十五条医师应当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除正确诊断和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其家属介绍自己的病情,但应注意避免给患者带来不良后果。医生在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时,应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同意。

第二十七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八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生应当服从,当医生发现患者疑似受伤或异常死亡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3.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乡、民族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断和治疗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全科医疗活动。【

经典例2】《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生在执业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是:

a.以患者为中心,践行人道主义

b.防病治病,拯救生命

c.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

d.树立职业精神,尽职服务患者

e.防病治病,拯救生命,保护人民健康

[参考答案]2。e

4.评估与培训

①考核内容及不合格考核的处理

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执业活动中给予表彰或者奖励1名。中间医德高尚,事迹突出;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做出重大贡献的;

③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

④在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长期艰苦奋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

法律责任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医师违反本法规定,在执业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处罚。注意:后果严重情节严重,记处罚形式就行。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负责任地延误危重病人的抢救、诊断和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或出生、死亡证明等。没有个人检查和调查。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相关材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消毒剂和医疗器械。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度的。

(十二)发现医疗事故或传染病,患者疑似受伤或异常死亡,不按规定报告的。

未经批准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医疗师行医的处理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法律责任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是”2021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内容:从业人员法“的内容,希望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预祝考生顺利通过2021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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