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执业医师
广东珠海2021医师资格考试备案通知书-昭昭医考官网广东省珠海市近日发布关于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的通知。计划参加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于10月31日前向初审单位提交报考申请。
区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和民办医疗机构协会:
根据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粤医考办〔2020〕51号)《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珠海考试中心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的备案工作,必须告知本单位全体员工和实习生、见习员备案工作和备案流程的重要性。
二.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对象:拟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中,已参加2020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但未通过的考生,仍在原初审单位和岗位进行初审,并计划2021年继续参加我省医师资格考试的,可以以2020年实用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申请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并免于办理备案手续。
三.备案程序:
拟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的,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初审单位提交报考申请;
初审单位填写本单位《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附件),并于2020年11月6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的密封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excel格式)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报送以下单位或部门:
1.市政府直属医疗卫生机构、CUHK第五医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11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珠海市医师资格考试中心办公室(市医学会)。测试中心办公室确认备案后,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加盖公章,退回申请人。
2.市卫生局出具的民营医疗机构证明:以上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民营医疗机构协会。经民营医疗机构协会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上报珠海市检验中心办公室(市医学会)。检测中心办公室确认备案后,于11月1日前由民办医疗机构协会加盖《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公章退回申请人。
3.各区卫生行政部门:11月15日,将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所有申请材料收集并报送珠海检验中心办公室(市医学会)备案。
四、请各医疗卫生机构按时办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逾期不予补办。
5.广东珠海2021医师资格考试备案通知书-昭昭医考官网考生在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时,必须提交经我局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我的信息页面)。另外:免试报考人员在报考时应按本文件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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