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执业医师
关于“医师法:附则(第七章)”的内容,昭昭小编整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通过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等方式,提高医学技术能力和水平。
在本法施行前以及在本法施行后一定期限内取得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中医药等有关部门制定。
第六十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六十六条境外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申请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临床学术交流等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十七条本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
以上是关于“医师法:附则(第七章)”的内容,更多医师备考和法规知识可以关注昭昭医考官网。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历年题目题目实战演练
章节练习章节专项突破
模拟考试优质模拟题
练习记录提高复习效率
8.54MB 下载数8569
7.36MB 下载数6598
7.98MB 下载数5698
你要悄悄努力,然后惊艳所有人!
长按二维码保存到相册
长按二维码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