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录取资格结果共计214条:
欢迎校内外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青岛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收专业及接收人数1.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最终录取专业以中国研招
09-2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若对拟录取考生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监察室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监察室电话:0532-859557
10-25各位考生:我校2024年第二轮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结束,现将复试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接收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附件:天津医科大学2024年第二轮推荐免试攻读硕士
10-25现将2024年拟录取补充名单进行公示(如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如有疑义,请于2023年10月20日-11月2日期间致电研招办,逾期不予受理。附件:拟录取公示.xlsx研招办2023年10月20日》》》2024年西医考研备考资料免费下
10-23招生学院名称:针灸学院招生专业代码:105707 /100512招生专业名称:针灸推拿学复试须知流程复试分两个环节:面试与师生互选,两个环节均通过者获得拟录取资格。1.考生务必按照面试日程安排,按时提交面试资格审查相关材料。2.&
10-20各相关考生: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和“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做好现场复试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一、复试资格审查1.时间:2023年3月31日
08-11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现将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对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08-01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现将调剂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对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08-0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07-3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07-3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07-3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07-3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07-3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07-3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07-3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07-3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07-3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07-3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07-31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录取条件,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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