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和《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对象
所有进入我院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共计73人。(名单已公布)
二、复试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主要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请参加复试同学加入复试QQ群,群号:1017872653
具体时间如下:
1、资格审查
请所有考生按要求于3月29日(周二)下午15: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yyyjy_yzb@163.com。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无固定格式模板,考生请自行用A4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8)单考考生还须提交单位推荐报考的证明和两名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已提交的考生,无须重复提交)。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心理健康测试
请所有考生3月29日登录网址进行在线测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网址:http://210.42.176.141/psy/login.aspx
3、专业笔试
时间:3月30日 9:00-10:30, 云平台进行。
4、设备调试
暂定3月29日-3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综合面试:4月1日(周五)全天、4月2日(周六)上午
周五上午场:
9:30-10:00,中药组 3人
9:30-12:00 中医骨伤组 12人+中医外科组 4人+针灸推拿组2人
周五下午场:
14:30-18:00 中医内科组 28人
14:30-18:00 中西医结合组 24人
周六上午:英语考核
9:00-12:00 全体考生
若因疫情原因,需调整复试安排,将第一时间在QQ群进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群消息。
三、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90分钟,为100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题型以开放性、综合性试题为主。
(二)综合面试
全方位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考核主要包括考生自述(1-2分钟)、专业问答。100分。全程录音录像,安排专人进行文字记录。综合面试成绩取所有专家平均分。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左右。100分。取2位英语老师的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
四、各专业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指标分配如下,最终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为准!
招生学科 | 招生代码 | 拟招生指标 | 招生学科 | 招生代码 | 拟招生指标 |
中医内科学 | 100506 | 1 | 中医内科学 | 105701 | 20 |
中医骨伤科学 | 100508 | 1 | 中医外科学 | 105702 | 3 |
中医肿瘤学 | 1005Z1 | 2 | 中医骨伤科学 | 105703 | 9 |
中药学 | 100800 | 11 | 针灸推拿学 | 105707 | 2 |
药学 | 100700 | 2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105709 | 20 |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
(二)最终成绩
初试为500分专业: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15%+外语成绩(总分100)×5%
(三)录取原则
1、为保证生源质量,我院采取差额复试原则。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
录取。
2、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其中综合面试低于60分的,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5、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6、考生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
7、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机制,同等情况下,优先遵循导师意见,并根据导师的招生情况进行调整。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最终招生录取结果为准。
六、公平、公正
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学校的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统一复试标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到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0731-8885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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