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分专业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分专业计划
院系所名称 | 专业名称 |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 统招+单招+士兵计划考生总数 | 学院总计划数 |
(010) 药学院 | (086000) 生物与医药 | 0 | 7 | 共计80(含推免生1人)人 其中专业学位7人,学术学位73人 |
(100700) 药学 | 1 | 27(含单考1人) | ||
(100800) 中药学 | 0 | 45(含士兵计划1人) |
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院系所名称 | 学科门类 | 学位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
单科(=100分) | 单科( >100分) | 总分 | |||||
(010) 药学院 | 工程 | 专业学位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38 | 57 | 290 |
医学 | 学术学位 | 100700 | 药学 | 43 | 129 | 325 | |
医学 | 学术学位 | 100800 | 中药学 | 43 | 129 | 309 |
三、心理测试
1.时间:3月29日
2.方式:在线测试
(登录网站:1.登录网http://210.42.176.141/psy/login.aspx):
3.考生登录后,按要求填写用户名与密码。其中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点击“登录”进入系统后,请先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心理测评,进行测验。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的二级招生单位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照片及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扫描件。
(5)《湖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无固定格式模板,考生请自行用A4纸打印并手写签名)。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8)单考考生还须提交单位推荐报考的证明和两名教授或相当于教授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已提交的考生,无须重复提交)。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费缴纳标准及方式
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通过“中国建设银行APP”网上支付复试费(操作流程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六、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的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主要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和(或)腾讯视频会议系统招生面试系统。
七、复试内容及要求
(1)专业课笔试
1.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0:30
2.平台:移动云考场
3.所有考试均采用线上作答的形式,作答完成后将答卷拍照上传至系统。
(2)综合面试
1.时间:4月2日(周六)
2.地点:移动云考场
3.面试流程:考生先报上姓名,并进行英语口语测试(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英文问答→中文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综合素质考察(考官抽取考试题目,每题考生答完须加“回答完毕”,即进入下一题)→主考官结束考生考试→回到候考室等待本组人全部结束后退出。
八、成绩计算及录取
(一)初、复试成绩权重
(1)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2)复试成绩= 外语成绩(听力+口语,总分10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
(二)最终成绩
初试为500分专业: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5)×70%+专业课笔试成绩(总分100)×10%+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15%+外语成绩(总分100)×5%
(三)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低于18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最终成绩名次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遇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在对应批次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高低顺延拟录取。
(5)考生凡有违纪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
九、体检
1.时间:3月30日~3月31日
2.地点:长沙地区考生建议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科,其他地区考生自行选择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执行;拟录取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前往。为方便考生,以上建议医院体检科已按相关要求设置有相应的硕士招生体格检查套餐(详见附件3)。
4.近3个月内有在二甲(含二甲)以上医院已有体检经历,且体检项目至少包括常规体检、肝肾功能、血常规、胸部拍片等拟录取考生,可不再参加体检;考生须将体检结果(报告)扫描于4月7日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zb10541@126.com,逾期不再接收。
十、信息公开
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在复试结束后三天内,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变动,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后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一、纪律要求和监督
(一)所有参加研究生复试的同学应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在笔试开始后和面试测试抽签后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
(二)面试评委、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的人员保管。
(三)考试过程中,凡与考试对象有回避关系的人员,要主动回避。
(四)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联系电话:0731-88458925
监督电话:0731-88458227
如果发现在复试录取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可进行投诉。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进行,本复试工作安排由药学院负责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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