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拥有系统科学与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金融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江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学术型硕士:应用经济学(0202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120200)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金融(025100)、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拟接收名额:学术型32名左右;全日制专业型27名左右。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推免生体检在入学后进行,报名复试阶段不需要考生交体检表。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我院接收预报名,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可在9月23日前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预报名(网址:http://yz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学院审核申请考生的信息后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二)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于“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登录,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公告信息报名、缴费。
(三)学院审核“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考生的申请信息,择优选拔,并对进入复试名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需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
(四)复试
所有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参加复试。9月21日起我院分批开展复试工作。
复试采用面试形式(钉钉平台网络视频等),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
(五)录取
1. 学院对通过复试且满足其他的条件推免生,根据专业接收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3. 已获得我院组织的2022年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预选拔合格的考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资格、并报考我校,仍须在9月28日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我院免试录取资格。
4.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 2023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与复议
研究生院、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分层次、全面、有效监督。学校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研究生院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最终解释。
四、其它说明
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