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1.接收专业:
学术型:光学工程(080300)、数学(070100)
专业型:光电信息工程(085408)
2.拟接收名额:
“光学工程”5名、“数学”8名、“光电信息工程”5名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申请者本科专业需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我院接收预报名,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可于9月23日前先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预报名(网址:http://yz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前对审查通过的学生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通过我院考核拟接收的推免生,须及时登陆国家推免系统,按照拟接收的专业填报相关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
(二)未进行预报名和未参加提前考核的推免生在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仍可登录国家推免系统进行报名,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拔;
(三)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四)复试采用线上面试形式,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日期另行通知;
(五)学院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拟接收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在国家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六)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体检,学院对考生进行严格的入学资格审查,体检合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七)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研究生院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最终解释。
四、其它说明
(一)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2022年江南大学理学院 “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参加预选拔合格的学生,在取得本科学校推免资格后,请在国家推免系统开通后登录“国家推免系统”完成相应专业和研究方向的报名;
(三)奖助学金说明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四)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具有选取导师优先权;
(五)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