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医学部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 网上申报
申请人应在医学部网上提交本人申报信息,招生专业信息均在系统内查看。网址:http://zs.bjmu.edu.cn/,网络申报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9:00至8月28日0:00。
2. 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以上(1)-(3)项模板均可在网络申报系统中下载)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TOEFL、IELTS、GRE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1份;
(6)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7)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医学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医学部各学院接收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纸版材料(见下)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9月1日。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的纸版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在一起,直接寄(送)达所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地址见附件),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此外,以上材料(专家推荐信除外)请自备一套复印件及一份电子版(材料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以备复试时使用。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和复试
1.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免试复试名单和复试安排,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中上旬在学院网页或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动态网页查看复试名单。
2.复试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综合笔试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 分及格,任一复试形式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每位参加复试申请人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5.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待录取与公示
1.学院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获得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申请人不接受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申请人可登录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录取网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
4.已被医学部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奖学金与助学金
1.拔尖人才奖励计划
医学部面向具有科研潜力的推荐免试直博生新生设置拔尖人才奖励计划。奖励对象为推荐免试正式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享受工资待遇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直博生新生,奖励比例约为20%,奖励金额为5万元/生。鼓励跨学科优秀人才申报。
学院根据复试安排组织拔尖人才奖励计划推荐选拔工作,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科学素养、科研潜能等。在复试录取阶段,可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网站(学生事务—奖助工作—通知公告),查看拟获奖名单公示情况。正式录取注册后发放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学年/生。专项奖学金的金额为2000-12000元/项。
3.其他有关医学部研究生奖助体系详情可查阅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网站—学生事务—奖助工作—通知公告。
六、复审与录取
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医学部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承诺个人信息、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若存在学术不端、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2.如在2025招生年度上级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医学部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3.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4.未尽事宜请参见当年度医学部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请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yjsy.bjmu.edu.cn→招生录取),查看招生有关信息等。
6.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802337
监督电话:(010)82805630
咨询邮箱:yzb@bj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