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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24来源:昭昭医考

清华大学依据教育部相关推免政策精神,以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推免生接收工作中, 我校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全面衡量学生德、智、体、美、劳等素质,综合评定、 择优选拔。注重考核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


一、 申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4.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申请流程

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发布的《清华大学 2025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通知》。

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bm.tsinghua.edu.cn/

 

三、材料审核与综合考核

1.各院系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择优入围后续环节综合考核。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应在参加综合考核前通过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缴纳复试费 100 元/人。

2.综合考核应采取差额形式,择优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满分 100 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4.申请人应按院系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并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方式为线下方式的,按院系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综合考核方式为线上方式的, 申请人应按院系要求做好线上考核的考场场地、软硬件、网络等各方面准备工作,按时参加线上考核。


四、初步录取确认

院系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初步录取意向通知并明确规定该意向的有效时间,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有效时间内登录系统谨慎确认初步录取意向的“接受”或“拒绝 ”。

l 一经确认“接受”,视为放弃其他志愿的初步录取,系统将不再向申请人发送其他志愿初步录取意向信息。

l 一经确认“拒绝”,视为放弃该志愿的初步录取。

l 如在院系规定时间内申请人未对该初步录取意向信息进行确认操作,则视为放弃此志愿。

院系发布初步录取意向时,将同步通过短信和邮件方式发送提醒,请申请人保持关注并在院系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及时处理,避免错过初步录取。

 

五、资格复审

我校将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并经我校调档案审查合格后, 方可被正式录取,我校予以发放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资格复审的要求规定如下:

1.应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考核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记录;

3.从考生报名 1 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到任何处分;

4.本科综合论文训练(毕业设计)应优良或 80 分(含)以上; 

5.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符合我校各拟录取院(系、所)自定的不低于学校复审要求的标准(具体咨询相应院系)。

注 1:考生报名时间指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 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志愿的时间。


外校推免生应在 2025 年 6 月本科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将本人最后一学年正式 成绩单原件(含毕业设计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交(寄)到我校拟录取院系研 究生教学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1. 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 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 学校。

2.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系统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 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 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 支 持 学 生 完 成 学 业 。 研 究 生 奖 助 相 关 规 定 请 参 见 https://www.tsinghua.edu.cn/jyjx/yjsjy/jztx.htm

4. 部分院系/专业/项目通过暑期夏令营等方式选拔推荐免试生,具体可查阅相 关院系通知。

5. 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6.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1. 信息查询:

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可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查询, 我校将及时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2. 申诉:

申请人对院系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 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各院系联系方式:见招生专业目录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电  话: 010-62782192

咨询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申诉电子邮件:yanzhaoban@mail.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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