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58年,1962年12月从崂山大崂观迁入现址—南京路299号;1994年,按照卫生区域规划并称青岛市第七人民医院;2000年,更名为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具有现代化科学管理体系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担负着山东半岛地区精神疾病、心理疾病的预防、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司法鉴定及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是青岛大学医学院、济宁医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苏州大学医学院硕士培养点,青岛市精神医学临床教学基地。先后获得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诚信医院、山东省健康促进医院、山东省十佳司法鉴定机构、全省精神卫生系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中心位于市北区南京路299号,目前编制床位700张,年门诊量近20万人次。现有职工51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98人,拥有高级职称77人,博士及硕士113人,硕士生导师12人,国家级学会常委和委员29人。
发挥专科技术优势,打造特色专业服务品牌。中心设置老年、心理咨询、失眠、焦虑抑郁、儿少、美沙酮维持治疗等6个特色门诊,3个精神科专家门诊,12个临床科室。“精神科”是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精神卫生”专业是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公共卫生领域);临床心理科和老年精神科是青岛市重点学科,重性精神病诊疗是青岛市特色专科;确定了儿童青少年心理卫生、物质滥用、睡眠障碍3个院级优先发展学科。对外交流活动不断扩大,与韩国大东医院、台湾秀传医院、法国南特市精神分析协会、加拿大女王大学建立友好协作关系。
近年来,中心投入大量资金引进了先进的医疗设备,心理CT、无抽搐电治疗仪(MECT)、多导睡眠监测仪(PSG)、经颅磁刺激治疗仪(RTMS)及西门子CT,为患者提供了专业、规范、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保障。积极推进医院数字化、信息化进程,完成了HIS、LIS、PACS、OA办公系统、一号通等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医院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为群众就医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为了方便市民就医的需求,2007年成立了心理医院(市南区安徽路32号),设置床位60张,设有团体治疗室、VIP访谈室、情绪宣泄室等,配备沙盘治疗及国内最先进的心理测定系统等,是一所集心理卫生保健与心理疾病防治于一体的,技术精湛、设备先进、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心理医院。
随着社会对心理健康需求的增多,中心于2016年6月在心理医院一楼开设省内首家心理健康查体中心,旨在及早筛查心理不良反应和隐患,帮助预防或走出“心理亚健康”;同时对员工的整体心理健康水平和压力状况进行有效评估,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促进提高团队效率提升,体现独特人文关怀。
全力打造“精神疾病预防控制、精神疾病诊疗、精神病人社会康复、心理危机干预”四大体系,建立全市精神卫生三级防治网,积极推进面向社会公众的“五四三”心理健康工程,形成精神卫生公共服务新模式,在民生建设、社会建设、经济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六十年的发展,中心积淀了宝贵的经验和丰富的文化底蕴,探索出了“用心呵护健康”的核心价值观,明确了“厚德、敬业、和谐、奉献”的医院精神,形成了“关爱您的心灵,呵护您的健康”的服务理念,“精医重道、务实创新”的院训深入人心,逐步实现集医疗、康复、预防、教学和科研为一体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成为引领山东半岛地区精神卫生事业的核心力量。
目前,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在北部高新区青岛市市民健康中心即将规划筹建一座全新的医院,占地近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床位1042张,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心将实现跨越式的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