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年下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将于12月中下旬举行,为做好本次学位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审核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培养方案,组织专人审核课程学分。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实践环节等必须全部修完,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二、科研成果审核
1.博士科研成果审核
博士科研成果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认定。请各学院于12月8日前提交《博士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报送《博士生申请学位核心期刊论文查询证明》(附件3)纸质版和博士科研成果原件,每位申请人材料请装一个文件袋并在封面注明申请人相关信息。
2.硕士科研成果审核
硕士科研成果由学院组织专人审核认定,审核结果由学院负责。2016级、2017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根据《扬州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试行)》(扬大研院〔2016〕8号)及学院有关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2018级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审核根据《扬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扬大研院〔2018〕38号)及学院有关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请各学院于12月8日前将科研成果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人员名单(附件4)纸质版(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学位申请信息库提交
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提交所有2021年下半年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学位申请信息库(附件5)(共6个库):
① 学历博士.xls 录入学术学位博士信息
② 专业博士.xls 录入专业学位博士信息
③ 学历硕士.xls 录入全日制学术学位与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信息
④ 专业硕士.xls 录入全日制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职专业学位及职校教师中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信息
⑤ 同力硕士.xls 录入职校教师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中授予学术学位硕士信息
⑥ 同力专业硕士.xls 录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中授予专业学位硕士信息
(数据库基本信息为证书打印、学位信息上报以及学位认证的依据,为保证学位申请信息的准确性,请通知拟申请学位的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补充完善论文、前置学位及就业相关信息,学位申请上报库信息以从系统导出的为准;个别无法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的人员信息,基本信息请严格按照录取库信息填写)
四、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12月11日前提交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即:学位申请书、论文评阅书、学籍表),报送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各种类型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附件6):
①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情况汇总表
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情况汇总表
③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汇总表
④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汇总表
⑤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汇总表
⑥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汇总表
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情况汇总表
五、其他
1.所有材料电子版发 xwypy@yzu.edu.cn,纸质版需院学位分委会主席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院907室学位与质量办。
2.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监督办联系,联系人:汪小会 陆丽君;电话:8797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