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助理医师
2021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复习资料:医疗纠纷的预防,相信是考生关心的问题。昭昭医考官网小编整理了考试的重点内容,希望能帮助考生复习。
医疗纠纷防治条例
一、概述为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国务院于2018年7月31日发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号,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二、医疗纠纷的预防
1.遵守医疗卫生法律,遵守职业道德。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文关怀是守法的。
2.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和风险管理
(1)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设立质量控制监控部门。
(2)医疗风险管理:加强医疗风险管理,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开展医疗风险高的医疗活动,如手术、特殊治疗等。医疗机构应提前制定应对计划,主动防范突发风险。
(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新技术伦理审查。
3.4.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履行告知昏迷患者寻找亲属的义务,亲属未找到负责人的。
5.病历书写、保管、查阅、复印同医疗事故处理规定。
6.加强医患沟通。
7.建立和完善投诉受理系统。
三、医疗纠纷处理原则:公平、公正、及时、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1.医疗纠纷解决方式
2.双方自愿协商,自愿代表不超过5人,法律上平等;
3.申请人民调解—30个工作日完成调解申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
4.申请行政调解并在——5日内决定是否调整3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病历应当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启封,由医疗机构自行解决问题或者3年后启封。
现场密封和未密封的血液/药物应由双方密封,并由医疗机构保存。双方委托的机构应当接受检查,不能共同委托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如果血液被密封,应通知血站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3年后解封。
尸检病人死亡,不同意死因的,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有冷冻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天。
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区、市卫生、司法部门联合建立,包括医学、法律、法医专家,不受地域限制。专家意见:是否存在医疗损害及损害程度,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过错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损害中过错的责任程度。
回避的情形有三种:医疗事故当事人或者医疗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的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
四、法律责任
1.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的法律责任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
(二)未告知患者其疾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
(三)开展医疗风险高的医疗活动,未提前制定应对计划,防范突发风险的。
(四)未按照规定填写和保存病历,或者未按照规定补充急诊病历的。
(五)拒绝为患者提供咨询、复印病历服务的。
(六)未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未设立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或者未配备专(兼)职人员的。
以上是“2021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复习资料:医疗纠纷的预防”的内容,希望能帮助考生备考,祝愿考生顺利通过2021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如果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关注昭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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