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生源复试拟录取后部分学院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尚有余额,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学院、学科及调剂计划数
我校各学院(中心、校区)、学科调剂招生名额数见“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分轮次持续更新)。
二、考生申请调剂的条件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可在两个及以上学科门类授学位的除外,如报考“077700生物医学工程”的考生和“083100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可以互调,但申请调入“083100生物医学工程”考生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需为统考数学;报考0771XX心理学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045400应用心理,跨学科门类调剂的考生初试分数需要达到调入和调出学科进入复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具体见下表:
学位类型 | 学科门类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政治、外国语成绩 | 业务课 成绩 | 总分 |
学术学位 | 法学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45 | 68 | 326 |
理学 | 0710 | 生物学 | 38 | 57 | 279 | |
0777 | 生物医学工程 | 38 | 57 | 279 | ||
工学 | 0831 | 生物医学工程 | 38 | 57 | 273 | |
医学 | 1001 | 基础医学 | 39 | 117 | 296 | |
1002 | 临床医学 | 39 | 117 | 296 | ||
1003 | 口腔医学 | 39 | 117 | 296 | ||
1004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39 | 117 | 296 | ||
1007 | 药学 | 39 | 117 | 296 | ||
1010 | 医学技术 | 39 | 117 | 296 | ||
1011 | 护理学 | 39 | 117 | 296 | ||
107401 |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39 | 117 | 296 | ||
管理学 | 1204 | 公共管理 | 47 | 71 | 340 | |
专业学位 | 教育学 | 0454 | 应用心理 | 51 | 153 | 350 |
工学 | 0854 | 电子信息 | 38 | 57 | 273 | |
医学 | 1051 | 临床医学 | 50 | 150 | 300 | |
1052 | 口腔医学 | 50 | 150 | 300 | ||
1053 | 公共卫生 | 39 | 117 | 296 | ||
1054 | 护理 | 39 | 117 | 296 |
4.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符合国家有关文件加分政策者,按其规定进行加分,加分分值只计入初试总分,相同条件下优先通知参加复试及录取。
5.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接收调剂考生的具体条件要求见各轮次调剂信息。
三、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原则
1.调剂实行差额复试,按各学院、学科(专业、领域、方向)调剂计划数乘以1.2再加2.8(1.2X+2.8,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参加调剂复试人数限额,具体调剂计划及复试人数以每一轮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
2.各学院(中心、校区)根据我校调剂学科报考条件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然后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复试人数限额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如在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均发送复试通知。
四、不能参加我校调剂限制条件
有下述第1-5条所述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有下述第6条情形者不可申请调剂专业学位。对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复试成绩无效。
1.我校复试合格已经拟录取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或在之前调剂轮次中,已取得我校复试资格但放弃复试的考生。
3.经过我校第一志愿或之前任一轮次调剂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4.已调剂到其他学校并确认被拟录取的考生。
5.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6.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满三年的人员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可申请调剂我校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五、调剂基本程序
1.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陆续发布各学院的学科计划缺额和申请条件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该系统查看我校调剂信息和申请条件。
2.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中发布的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计划中选择意向学科点击申请,每名考生每一轮次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学科(如果该学科有多个研究方向须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申请),每一轮次调剂过程中申请调剂两个及两个以上学科(专业、领域、方向)的均视为无效数据,均不发送复试通知。
3.我校将分别公布每一轮调剂的截止时间和考生在调剂系统上进行确认接受复试的时间,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前的资格审查。申请调剂的学院(中心、校区)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图像电子版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未提交指定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复试成绩无效。
5.复试的具体流程及时间由申请调剂学院另行通知。
6.复试合格且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计划内的考生确定为我校拟录取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拟录取通知发布的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点击确认同意拟录取,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7.如某一轮调剂后仍有学科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继续发布信息,进行下一轮调剂工作。
六、调剂复试方式
1.调剂复试按考生所申请学院(中心、校区)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和学位类型分组进行,考生较多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可随机分成若干平行小组。
2.调剂复试使用腾讯会议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钉钉”平台为备用平台,微信视频作为应急方式。实行匿名考核,遵照考核组、试题、考生三随机的原则,每名考官现场独立评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3.各学院(中心、校区)指定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培训考生使用腾讯会议平台,指导考生设置主、副机位和模拟演练。
七、复试考核内容要求、复试时间、题量、分值分配
1.考核内容范围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外国语听说能力;
2.考核时间要求
每名考生复试考核20分钟,不得提前结束或延长考核时间。
3.试题数量和分值
(1) 学术学位试题数量和分值(250分)
①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简答题4道,每题25分,共100分。
②专业知识应用题(病例题、分析题)4道,每题25分,共100分。
③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1道,50分。
(2) 专业学位试题数量和分值(250分)
①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简答题4道,每题25分,共100分。
②病例题2道,每题25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公共卫生)实践技能简答题5道,每题10分,共100分。
③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1道,50分。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1.考核形式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以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
2.考核时间一般在外国语和专业知识面试结束后进行,考核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考核题型以开放性试题为主,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
4.考核结果及使用考核不计分,采取一票否决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调剂复试成绩应用和拟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合格要求
调剂考生复试成绩中,各院(中心、校区)按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分别划定复试单科和总分最低基本分数要求,单科成绩和总分的最低要求均不得低于的39%,单科及总分达不到要求者不予录取,也不可参加我校之后轮次的调剂复试。每轮复试成绩只在本轮有效。
2.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在调剂计划数之内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如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依次由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名。
十、考试诚信教育
考生必须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信守《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十一、考生网络复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严格遵守《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令,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定为复试违规,复试成绩记为零分,依情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二、考生安全提醒
各学院考试助理联系考生时都出具特定的标识,通过各自网站通知考生认真识别,各学院设电话供考生查询核对,提醒考生谨防受骗。
十三、监 督
学校纪检监察组参与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督查、查看录像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本工作办法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医科大学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