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执业医师
各考区资格审核安排正在陆续发布中,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审核方式分为三种:现场审核、线上审核、线上审核+现场审核结合的方式;
各位考生请及时关注当地卫生局、县/区卫生计生委等明确自己计划报考地区的审核方式,以免错过!小昭昭也会为大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大家关注昭昭医考中医中西医考试微信公众号↓↓↓
河北考区关于开展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健委考试中心 2022-01-06 09:3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3号)的安排,经医师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办公室研究决定,2022年河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继续采取线上审核模式,现将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2022年1月12日至25日24时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nmec.org.cn)考生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真实有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于2021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仍须通过网上报名,方可参加2022年医学综合考试。
(二)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小二寸白底证件照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
二、地方考生
(一)材料上传
报名材料上传端口与网上报名系统同时开通。请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操作指南步骤,登录国家医学考试(河北)考生服务系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在确认无误提交后,报名材料将锁定不可更换。未提交前考生可自行调整,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需在系统内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二)线上审核
考点将于2022年2月14日—2月27日进行线上审核,审核人员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法律法规开展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意见将以短信的方式推送或关注系统内消息通知(见附件图11)。如果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果上传材料有问题,请考生按要求重新上传材料;如果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均无问题,考点审核通过后,考区将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作出“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取消自下一年度起两年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各考点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67502380
邯 郸:0310-3965290
保 定:0312-5977583
唐 山:0315-5262980
邢 台:0319-5215886
衡 水:0318-5238369
沧 州:0317-2172606
廊 坊:0316-2206365
张家口:0313-2060139
秦皇岛:0335-3611764
承 德:0314-2153123
省 直:0311-85989802
三、审核所提交的材料
地方考生请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图片内容清晰可辨。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提交并审核相关材料。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0年8月18日(含)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7年8月18日(含)前注册,方可报考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需上传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二)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要求,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后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试用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个人诊所的不符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三)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仅考试当年有效。《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上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即可。
2021年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填写)。
(五)申请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签订协议,经公示后方能参加加试。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是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考生须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及公示证明。2021年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
(六)毕业证丢失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的教育部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或“学历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四、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
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须先网上报名成功之后,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需上传材料。具体事宜如下:
1.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2月16日-18日。
2.审核地点: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7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省血液中心院内)
3.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在报名时,只能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申报,在网报系统“本人身份”一栏中选择具体的“军人”身份,并填写相应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官)证和军队学员证等证件号码。
4.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原件,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未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5.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现场审核时,除应提交与地方考生相一致的材料之外,还应提交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或团级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政治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6.如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开展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审核时间、地点或方式另行通知。请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关注“河北省卫健委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通知。
五、线上缴费
(一)收费标准
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20]61号)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289元/人次。
(二)收费要求
河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考区复审通过后即出现“缴费”字样(见下图),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
考生最终缴费成功的标志,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中的“已缴费”为准。(如下图)
对于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即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技能免考的考生不需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对于因个人原因缴费后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三)注意事项
1.网上缴费由“易宝支付”缴费平台提供服务。请考生务必牢记订单号,缴费出现问题,需要拿订单号查询相关信息(银行不能查询超过3个月的订单号)。
2.易宝支付公司统一受理与缴费有关的任何问题。联系方式如下:
(1)“易宝支付在线客服” :www.yeepay.com
(2)“易宝支付”7*24小时支付热线:95070
(3)“易宝支付”客服邮箱:help@yeepay.com
六、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上传材料一致。所提供材料中凡须法人、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等缺一不可。
2.所上传带教老师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包含带教老师姓名、证书编码、执业地点(应能够体现带教老师近期一次的执业机构和地点)等信息。
3.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考生,除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外尚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书。
4.凡持中专学历报考者,须上传带有清晰完整钢印的毕业证书正面照及反面照,并同时上传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学历认证服务”)。
5.毕业证书编码应准确填写。如上传材料需要修订、补充等,可在“其他”栏目内上传。请考生务必在反馈通知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作审核不通过,放弃本年度考试。
6.考区资格审核为最终审核,审核结果不予修改。
7.资格审核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会有所调整,将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请考生扫描以下二维码及时关注“河北省卫健委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河北卫生考试),相关通知及要求将随时公告大家。
8.请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在“考生服务”项下选取“绑定账号”,绑定后可在网上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环节收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的提醒信息。
附件1:考生上传材料具体要求
2: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1:
考生上传材料具体要求
一、有效身份证明
考生需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一面照片,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考生需上传与网报相一致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包含信息页、诊疗科目页,有变更信息的提交变更信息页。许可证上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完全一致的,不允许修订,将直接被判定为审核不通过。
三、上传材料具体要求
(一)研究生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上传材料
1.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河北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及《应届医学专业学位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各1份。
2.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满一年考核合格证明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证明各1份。
3.已经毕业报考的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试用期考核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二)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上传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另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和本科学位证书审核。
(三)大专、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上传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上传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五)报考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者上传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六)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者上传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七)台湾、香港、澳门性居民以及外籍人员报考者上传材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
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一、考生进入国家医学考试(河北)考生服务系统
1.考生进入国家医学考试考生报名系统,查看自己的报名信息,在报名信息处,点击“上传相关材料”按钮,按页面提示进入报名材料上传界面。
图1
2.页面自动跳转至国家医学考试(河北)考生服务系统,考生使用考试报名系统的账号进行授权,授权完成后即可进入报名材料上传界面。
图2
二、考生上传报名材料
考生根据页面提示要求,认真阅读说明,并按每一材料的具体要求和示例准备个人的相关材料,集中上传真实且清晰的图像。
图3
注意:这里显示的内容,是医师资格考试所有可能需要的材料列表,考生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和考区通知要求,上传必需的报名材料图片。
(一)开始上传
考生参照通知要求,并据个人情况,如实上传全部所需的考试材料图片,如更改报考类别或补充报考信息须同步更新上传材料。
以身份证明上传为例,点击“示例”查看要求,再点“上传”按钮,进入上传图片界面,将个人已经准备好的图像文件上传。如下图:
图4
图5
点击选取文件,即可进入图片选择界面,选择完成点击提交即可上传。
(二)上传的图片要求
材料照片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画面保持正向,不得翻转旋转。文件应使用jpg/jpeg/pn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确保图像清晰,单个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
在每一个图片上传界面都有上述提示,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保证内容真实准确。
(三)同一种类材料可上传多个图片
如果同一种类材料需要上传多个图片的,在上传完第一个图片之后,继续点击后面的上传即可。
图6
注意:有些图片只有两个或固定数量的(例如身份证明材料),传完指定数量的图片后,则不能继续上传。
(四)删除并重新上传图片
如果图片上传错误或上传后变形、不清晰时,可以删除再重新上传,点击图片右上角的“-”(减号)按钮即可删除,如下图:
图7
图8
删除完成后,再次点击上传,上传新图片即可。
注意:如考生已“提交审核”或在审核期间,则上传的图片将被锁定,考生无法修改。
三、提交上传数据
考生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按照考区的通知要求,将所需要的材料图片上传完成后,点击屏幕最右上方的“提交审核”按钮即完成材料的上传。
图9
注意:提交后,考生界面会显示上报完成,内容已锁定的提示(锁定即无法自行修改上传材料),表示上传成功。如下图提示:
图10
四、审核期间调整上传数据
在资格审核期间,若考生收到审核短信、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信息反馈,或登录报名网站访问文件上传页面,在页面上部可查看反馈意见,应根据反馈内容,对解锁的材料进行调整并重新完成上传。注意:反馈意见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和方式以短信通知为准。
图11
如无新消息说明材料符合要求或上传的材料说明您不符合报名条件等情况。
五、图片的几种状态
已锁定(考生自主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提交的报名材料未被审核人员要求更换的),此时考生无法修改图片材料。
未锁定(考生上传后尚未提交或审核期间审核人员要求考生更换完善的材料),考生可以修改图片材料。
图12
图13
六、查看最终审核意见
待考区全部审核结束后,考生可查看最终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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