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医学高等学府,由我国医学先驱伍连德博士于1926年创建的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和原兴山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二分校组建而成。学校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6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5个,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9个。
遵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国家医教协同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状况和发展规划,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采用统一招生考试和推荐免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学位类型、招生学科专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和招生计划
(一)学位类型和招生学科专业
2023年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位类型硕士研究生。
1.学术学位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招生学科有:思想政治教育(030505)、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777、0831)、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口腔医学(100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中西医结合(1006)、药学(1007)、医学技术(1010)、护理学(1011)、公共管理(1204)。
2.专业学位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专业有: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公共卫生(1053)、护理(1054)、应用心理(0454)、电子信息(0854)。
(二)学习方式
2023年各学科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就业方式
2023年各学科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报考前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招生计划
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300名左右(含全国统考、单独考试、推荐免试、医学长学制转段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哈尔滨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为全国统考的招生计划数,剩余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推荐免试计划将调到统考招生使用,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相关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四方面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所列的各项条件。
(二)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位条件
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中,往届生报名时必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否则不准考或录取资格无效。第二学士学位不作为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有效条件。
(四)前置学历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学历条件”和“学位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必须满足报考学科、专业的前置学历专业要求。有关报考学科、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专业学位
①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下设的专业领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对应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可报考各专业领域;麻醉学、儿科学、医学检验、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授医学学位者)专业本科生只可报考对应专业领域;医学影像学和放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报考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放射肿瘤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③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招收预防医学、卫生监督、卫生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学、卫生检验等医学相关专业及生物学或生命科学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④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⑤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招收相同、相近、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⑥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招收相同、相近、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学术学位
①临床医学一级学科招收对应专业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考生可报考各二级学科;麻醉学专业考生可报考麻醉学和重症医学二级学科;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考生可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二级学科;儿科学专业考生可报考儿科学二级学科;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考生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二级学科;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眼视光技术专业考生可报考眼科学二级学科;精神医学专业考生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二级学科;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学专业考生可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二级学科。已获得临床医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及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照执业范围报考。
②口腔医学一级学科招收口腔医学和口腔医学技术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口腔医学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
③中西医结合临床学科招收普通全日制的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和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④医学技术学科中的医学影像技术方向招收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医学检验技术方向招收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技术、医学生物技术专业应、往届毕业生;眼视光技术方向招收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眼视光技术专业应、往届毕业生;病理学技术方向招收临床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病理学方向)、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检验技术)、医学技术、医学生物技术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医学实验技术方向招收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⑤护理学学科招收护理学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健康政策、卫生应急管理按学科和方向对应招收哲学、逻辑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保险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教育学、心理学、人文教育、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⑦基础医学(含自设学科人文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含自设学科临床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等学科招收相同、相近、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⑧非医学专业及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仅可按照本(专)科所学专业对应报考以上④⑤⑥⑦条所列学科。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三年内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接受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或其他合同履约期内人员报考。
三、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生的说明
欢迎所有获得所在学校(含本校和外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请于9月中下旬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的推免生相关通知,具体招生政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关于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说明
我校2023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2.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成为业务骨干且已发表本人是第一作者的相关研究论文。3.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开具单位介绍信。4.必须有两名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体检标准。
报名考试有关事项说明: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考试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医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步骤,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第六条。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联系方式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两名专家出具的推荐书;研究论文等相关材料。
复试与全国统考硕士生一致,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考生5名,报名需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要求。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均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确认系统”上进行报名操作。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未成功者: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
(3)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获得报名号完成网上报名,请考生牢记报名号。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报名考试点
网报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以方便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就近考试。具体要求查阅报考点及所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本次报名考试要求的公告。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院系所码、学科代码即对应了的报考学院、专业及学位类型,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
(2)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按照有关报考要求必须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并将验证报告或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数字准确填写在报名系统“备用信息”中。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就读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网页上的“办理流程”;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常见报名信息错误类型如下:
①证件号码错填:数字错填或末位“X”(误输入为小写“x”)错填,且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②最后学历错填:如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错填成“本科结业”;
③证书号码错填:如学历或学位证书号码错填成证书流水编号(正确应填写带有学校代码的学校证书编号);
④毕业专业错填,如考生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错填成“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或“基础医学”专业毕业;
⑤毕业日期或获学位日期错填;
⑥应届本科毕业生错填或漏填在学注册学号;
⑦报考学位类型错填(报考学位类型应与报考专业代码对应);
⑧请特别注意“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
⑨档案所在地名称确认清楚,以免录取后调档失败,影响录取。
⑩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修改或重新网报,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报考考生必须重视以上常见错误信息,并认真填写其他报名信息选项,报名信息中的通讯方式(含手机、固定电话、电子信箱、详细通讯地址、档案所在单位等)不得更改,新学期开学报到之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避免因信息接收不到或联系不上给考生造成损失。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二)网上确认
1.哈尔滨医科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参看我校报名考试点公告,如有变化,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按照网报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国外学历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时需出具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成绩≥425分);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非普通全日制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研究生需审验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需及时提供各类所需报考材料的照片。由于提供照片不清晰或缺少材料等其他原因导致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还需及时提供相应材料补齐并直至审核通过,完成报名。
(5)对于审核中查出的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通过网上审核,考生须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予以重点审核,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视为完成本次报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要遵守现场审核环节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部分
1.准考证
2022年12月中下旬(考前十天左右),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必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科目 | 2022年12月24日 | 2022年12月25日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业务课二 |
3.考试科目
①考试科目一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试科目二为外国语(100分),均为全国统考,参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②医学门类和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三门,第三门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业务课一,300分)。理学门类、工学门类、法学门类及管理学门类初试科目为四门,第三门为业务课一(150分),第四门为业务课二(150分)。
③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2。
(二)复试部分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
1.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及复试时间
复试预计于2023年3月下旬或4月初开始,在初试成绩和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后,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我校将根据国家划定的复试最低分数基本要求,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分学位类型、门类、学科专业(三级学科或研究方向)确定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名单。
2.复试考核方案
我校将根据各学科专业和学位类型及培养特点等确定复试考核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通知,预计于2023年3月中下旬发布。
3.同等学力加试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加试两科主干课程,医学门类加试科目范围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卫生统计学,但所选科目不能与本人报考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例如:初试为西医综合(学术学位)的考生,加试科目不得选生理学、病理学、生物化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提交《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进行政审。
除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外,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大学外国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成绩≥425分)。非普通全日制生源报考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
对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准考或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院系代码及名称
001 基础医学院、002 公共卫生学院、003 地病中心、004 第一临床医学院、005 第二临床医学院、006 第三临床医学院、007 第四临床医学院、008 药学院、009 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01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011 大庆校区、012 口腔医学院、013 卫生管理学院、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015 心理科学与健康管理中心、016第六临床医学院。
2023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简称地病中心,院系代码003)招收的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合并至公共卫生学院(院系代码:002)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学科“研究方向01流行病学相关研究”招生。
十、其他
(一)确定导师
2023年我校统考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公布导师名单,考生报名时只选报学院、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三级学科或领域)。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硕士生在平台上以师生互选的方式确定导师。
(二)学费收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年,学制三年。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奖助贷补体系(全日制)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金额为2万元。
2.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术学位设1万元和0.8万元两个等级,专业学位设1万元、0.8万元、0.6万元和0.4万元四个等级。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4.国家助学。研究生可通过生源地或校园地两种方式申请国家助学,每学年最高金额1.2万元。
5.其他资助,具体以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相关资助政策为准。
(四)录取及报到
学校确定录取后,预计于当年7-8月份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新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研究成果归属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哈尔滨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和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哈尔滨医科大学,必须署名哈尔滨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哈尔滨医科大学将依法依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我校研究生院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和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研辅导班。
(七)招生咨询
1.哈尔滨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hrbmu.edu.cn(点击进入“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或直接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hrbmu.edu.cn/。
2.咨询电话:0451-86671349;联系人:于老师、李老师
3.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
4.邮政编码:150081
本简章由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